第97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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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下来的那天,除了两个当事人考生以外,淡定如洛天远沈清若也只是面露激动,不敢表现得太过狂妄,因为这一栋楼还有几个同届的考生,考得都不怎么样,尤其是楼下的,家长跟孩子都抱头痛哭过几回了,在这种情况下,到处宣扬家里孩子上清北是稳稳当当的,岂不是太拉仇恨?
不淡定的如陆行森,毫不夸张地说,那跟疯了也没什么区别了。
明明他在学生时代也算得上是一枚学霸,明明以陆家的情况,想要送沈宴去国外念名校那也很容易,可陆行森看着沈宴的分数,激动坏了。他打听过了,他儿子这样的分数,估计就是这一届的状元了。陆行森此人一出生就已经赢在起跑线上了,亏得父辈祖辈异常给力,他从小就生活在金字塔尖,对他来说,根本就不需要在乎不相干的人的感受,这也就是近年来年纪增长,受到了人生中最大的挫折跟打击,他这才稍稍收敛了本性。
他的温和,他的成熟,那也只是面对熟人的时候,面对陌生人时,是很难改了骨子里的本性,压根就没考虑别人家里有没有考生,他准备了一些礼物,挨家挨户的送了,美其名曰,有好事一起分享。主要目的还是想炫耀自家孩子有多厉害有多棒……
送礼物只是顺便,最主要的还是N瑟。
沈宴都没眼看了,或威胁或劝导他收敛一下,陆行森都没听。
洛书颜的分数不如沈宴高,毕竟沈宴常年都是全年级第一,地位坚固无比,无人可撼动。她的实际分数,跟她预估的差不了多少,已经高出了以往清大录取线。
考试成绩下来,洛书颜也就松了一口气。
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不就是在等这一刻吗?
沈宴更加松了一口气。
其实洛书颜的成绩一向都很好,但她有个缺点,那就是太马虎,没有哪个男生愿意在刚刚确定关系就跟女朋友分开的,沈宴也不例外,他更希望跟她一起念大学。
他们在西城多呆了几天,自然也住在老房子里,两套房子每个月都会请人定期打扫,这次回来也没有入住酒店,这天,洛书颜跟沈宴一块儿出去,在楼道里碰到了楼上的小弟弟。
在他们去京市念高中时,楼上的小弟弟还在念小学,这次见到,他长高了很多,都要中考了。
令人惊讶的是,他居然还记得他们,准确地说,记得沈宴。
楼上小弟见到沈宴,主动地喊了一声:“哥,真是你啊,我刚开始还没认出来!”
沈宴淡淡的跟他打了个招呼。
楼上小弟性子活泼,一点儿都不生疏的跟他开玩笑,“哥,你走以后,我就很少喝奶茶了,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我发现,自己花钱买的奶茶,就没那么好喝。”
沈宴:“……”
洛书颜突然很好奇:“奶茶不都是要自己花钱吗?哪里有免费的?”
楼上小弟笑嘻嘻地指着沈宴:“这位哥啊,应该是你们那时候中考结束的暑假,隔三差五就给我免费奶茶喝,那可香了,我再也没喝过那么好喝的奶茶。当然,如果有珍珠的话,那就再完美不过了。”
洛书颜诧异,“中考结束的暑假?”
楼上小弟连连点头,“是啊。”
沈宴开口打断他,“你家里开饭了,快点回去。”
楼上小弟很幽默地行了个礼,“Yes,Sir!”
等楼上小弟上去,他们从楼上下来,走出楼道后,洛书颜才想起当时中考之后,她对喝奶茶有了阴影,如果不是沈宴说他想喝奶茶,非拉着她去买,说不定她现在都不会喝奶茶,她突然停下脚步,看着沈宴,“我还以为你喜欢喝的。”
沈宴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你那时候最喜欢喝奶茶了。”
只是这么一句简单的话,就解释清楚他这样做的原因。
其实无论是他,还是她,喜欢的东西都不是很多,他们两个人小时候都很早熟,比起很多同龄孩子,他们的快乐少了很多。
他实在不愿意,她连那为数不多的喜好都因为心理阴影而舍弃。
不该是这样的,他们没有错。
洛书颜听了这话,心里又酸涩又温暖,在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除了爸爸就是他了。
她并没有那样勇敢,在沈宴告白的那个晚上,她除了心里甜蜜激动以外,更多的是不确定。
所有的不确定都在这段时间,一点一点的被他冲散。
——
沈宴的同学在街上看到他后,极力邀请他去参加同学聚会,他们这一届一班的这次都是高三考生,终于解放了以后在班长的领导之下,要举办初中毕业之后的第一次同学聚会。沈宴这几年以来,性格比以前外向了一些,倒也没有拒绝邀请。
洛书颜是跟沈宴一块儿出门的,沈宴在中途下车跟同学聚会,洛书颜则跟以前的好友一起吃饭逛街。
洛书颜还未到跟朋友约好的地点,准备补下唇膏的时候,发现沈宴把钱包落在她这里了。
这种同学聚会,一般都不会由某一个同学买单,毕竟大家还都是刚刚高考完的学生,能有多少钱呢,基本上都是实行AA制,沈宴没带钱包到时候应该会很尴尬吧?思及此,洛书颜干脆让司机重新回到沈宴下车的地方,这里是步行街,同学聚会约在一家物美价廉的自助火锅店,价位不高,人均不超过六十,能吃饱喝足多好。
洛书颜在楼下门口给沈宴打了个电话。
那头很快地就接了起来,沈宴的声音传来:“喂。”
洛书颜握着手机,故作唉声叹气道:“这可怎么办哦,你真的才十八岁吗?怎么记性那么不好,连钱包都没带。”
沈宴坐在偏角落的位置,一般这种同学聚会是很难凑得齐的,像他们初三一班一共有四十多个学生,今天到场的也只有二十多个,只来了一半。
沈宴跟班上大多数同学都不熟,但这不妨碍他成为聚会的焦点。
原因很简单,一,他长得帅,早在初中时,他的外形气质就很出色了,吸引了很多女生的注意,不过那时候大家也都只是抱着“是来求学的,不是来求偶”的态度,帅是帅,但只作饱眼福之用。现在不一样了,他们都十八岁了,要上大学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可以谈恋爱了,于是,沈宴的这种帅,就让在座的女同学们都挺心动的。
别的不谈,找个帅的男朋友,总归是不亏的,对不对?
二,他成绩好,考上了清大。无论哪个年代,学霸这类的人物都是自带光环的。按照现实的角度,这样一个人未来肯定差不到哪里去,跟这种学霸当同学当朋友,以后吹起牛逼来也有真实可信的素材吧?
沈宴接起电话,就有人悄悄竖起了耳朵。
他声音里带着笑意,“忘记了。我本来就不习惯用钱包。”
这钱包还是洛书颜送给他的十八岁礼物。
他不习惯用钱包,这一点很直男,钱都是卷成一团放在裤袋里或者书包里。
突然用钱包,只觉得是一种负担,怕丢了,所以出门都是放在洛书颜的包里。
洛书颜笑,“那是我给你送上去,还是你自己下来拿。”
沈宴回,“你在楼下,那我下去拿。”
他跟班上这群人都不是很熟,更别说洛书颜了,上来以后免不了要打招呼,太麻烦了,也没必要。
挂了电话后,沈宴起身,跟身旁的同学说:“我先下去一趟,等下来。”
其他同学听了他讲电话,知道他是拿钱包,自然不会阻拦,“快去吧,反正这会儿锅底还没上。”
沈宴下去了,几个对此感兴趣的同学赶快从座位上起来,冲到窗户那里往下看。
“我靠,美女啊,不过这女生怎么有点眼熟?”
“那、那不是洛书颜吗?”
经一个同学提醒,大家才纷纷想起来,洛书颜在初中时可算得上是年级风云人物,成绩好不说,长得还特别漂亮,穿着打扮都很时尚靓丽,在大家心里,那就是女神般的存在,现在这样看她,虽然隔着些距离,不过也能看得出来,她更漂亮了!
又高又瘦又白,跟明星似的招眼。
“以前沈宴跟洛书颜关系就好,听说他们俩是一块儿去京市念的高中!”
正当大家疑惑他们的关系时,沈宴突然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沈宴从洛书颜的手里接过钱包,两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沈宴探出手摸了摸洛书颜的头,从他们这里是看不到这两人的表情的,可是这动作真是怎么看怎么亲密。
沈宴也很高,跟洛书颜站在一块儿,那就是养眼组合。
男生穿着黑色T恤搭配牛仔裤,女生穿着无袖的荷叶边连衣裙。
尤其是这小动作,无端的给人一种好似在拍电影的错觉。
沈宴很快地又回了,当他回到餐厅时,几个看热闹的同学早就又坐回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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