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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姓吴,名叫吴亦凡,而女儿的名字则叫吴雪。

大牛这几天基本上是在跟吴叔打工,因为五金店搞业务,大半时间主要在搬运东西,各种钢材以及水管,没有力气,还真弄不动。

以前,吴叔是专门雇了两个人,如今,有了大牛,干起活来一点也不含糊。

北海有一些老破小的地方,别看楼房,年代久远,但是价格却高得吓人,几十平方,一套下来,可以在三四线城市买栋别墅。而这些地方搞装修,没有电梯的话,只能靠人工搬运上去,楼梯又高又窄,有时,许多材料忙上半天,也未必忙得完。

无论是多少东西,无论有多重,大牛只要一接手,来回只需要两趟,上楼,下楼。

吴叔看在眼里,觉得这小伙子实在,眼里若有所思,在打着小主意。

干活干得起劲,吃饭同样也厉害,如果一顿没有十斤米,基本上难得开锅。

吃饭,几乎是啥东西都吃,不挑食,哪怕只有白米饭,也吃得津津有味。

碰见过食量大的人,肚子再能撑。多少也是在用碗,而这货,直接用锅,电饭煲将饭煮好之后,拿出来,直接用瓢开吃,进食场面异常凶悍。

开始时,吴雪是目瞪口呆的在旁边看着,吓得个不轻,虽说没有出去过,但是如今各种电子产品连接着互联网,了解外面的世界倒也没什么难的。

真没见过这么能吃的人。

吴雪打趣道:“爸,大牛不是一般人家,还真养不起。”

吴叔笑了笑,道:“也没多贵,一斤米才两块多,十斤米二十多块钱,一天下来,才一百左右,他一个人干一天活,比得了十个人干十天!”

吴雪侧目望着大牛,摇了摇头,嘴角略微露着笑意。

“爸,大牛的家人,还没有找到吗?”吴雪问道。

“我也打听了一下,还真没弄出来他家里是哪儿的。”吴叔道,心里头,更加觉得大牛很可怜了。

不仅不知道北海,投靠的人在哪里,更加不清楚回去的路,而且,自个家也不知道。

总说一个人单纯,就是蠢。但大牛,也不是太蠢,至少懂得是非分明,善恶对错,可能正是太单纯了……

除了人挺能吃之外,那头猪也是一位超级大胃王,一顿能够霍霍七分斤饭菜。

果真,宠物都是随主人的。

吴雪很喜欢大牛养的这头猪,粉嫩嫩的,长得煞是可爱,不像是一般的家猪,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智商贼高,懂得察言观色,一点小动静,便会使其机灵起来。

“大牛,这头猪的名字为什么叫花痴?”吴雪问道。

大牛回答道:“因为它吃花,小天天逮到它时,吃了一池子的白莲花,气得要把它给炖了,我……我不舍得,就保了下来。”

从大牛嘴里,多次得知了小天天这个人,正是来北海,所投奔的对象。对于此人,脑子不太好使,也总能想出一些溢美之词来称赞对方。

“姐姐,小天天很厉害的,他的血可以包治百病,死人都能整活,哪天我见了他?让他给你治病,然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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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然后,你就可以站起来了。”大牛笑嘻嘻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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