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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点十分,房车在北春市郊区,一座看起来像体育场的建筑前停下,李志三人下车,一个豁牙魁梧的中年男人带着两个年轻人便迎了过来。

豁牙中年皮肤黝黑,面容粗糙,身上穿的也和普通农民没有什么区别,那两个年轻人也打扮得不怎样,只不过豁牙大叔手上的手表,引起了李志注意。

手表很大,表带只占了它四分之一的位置,如果李志没有认错的话,他这块手表是钟表大国瑞士的大牌子,是极为特殊的野外登山手表。

这手表除了看时间,表盘内还带着七八项功能,指南针,温度计,测风向风速,量气压湿度……

当初计划送自己老爸一块手表的时候,李志在网上看到过这玩意儿,一块表,至少也是四五十万,这东西是野外驴友的专业装备,甚至攀登雪山的极限运动者们都热衷于它。

这豁牙大叔,卓尔不凡吶~李志心底这么想着,栾亮却已经开始介绍了:“李兄弟,这是我远房十表舅徐春,大白山赶山人中赫赫有名的‘春三爷’,这一次我十表舅带领的赶山队伍,因为在回来前发现了一株五十年的野山参,这才耽

搁了时间。”

“这不,一回来连衣服都忙不赢回家去换了,直接就奔棒槌大会来了。”

说到这儿,李志明白了,原来这豁牙大叔不是有钱人的恶趣味,而是来不及换衣裳啊。不过看他一脸自满的模样,莫非五十年的野山参就很值钱了?

“好了表叔,把你的五十年野山参拿出来给李兄弟吧,钱只多不少,我栾亮已经汇到表婶那儿了。”大光头顶着,气场十足,李志一听,一下子感觉有几分措手不及。

不过还没等李志去揣摩栾亮到底是要干什么,豁牙大叔已经点头哈腰,将一个盒子递了过来,盒子内有一张丝绸垫着,丝绸上,正是一株根须皆在,中指粗细的人参。“李兄弟,虽然你搞了几百万株人参幼苗,我相信你家里也不缺这玩意儿,但人工种植的和野生的人参,药性区别还是很大的,正好你到了东北,栾哥我又赶回来了,这株五十年野山参,就带回去给你家里

面的长辈泡泡酒,补补身子。”

摸了摸光头,栾亮颇有几分不好意思,但送礼的意味却表现得很清楚。

盒子前面,瞅着这盒子内干巴巴也不大的植物,李志皱起了眉头。

见李志皱眉,木潇潇大眼睛中瞬间流露出愤怒,旋即恶狠狠的瞪了栾亮一眼,仿佛在说‘瞧你干的好事,人家根本瞧不上!’被木潇潇瞪着,栾亮光头上瞬间挤出了汗水,暗道:野山参这东西,五十年的就已经很精贵了,在市场上基本上都是有价无市的玩意儿,按照隐世世家的尿性,这东西被他们称为‘灵药’,应该不会拒绝才是

关键是,我栾亮再有钱,也暂时只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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