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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瘟的东西, 多金贵的粮食啊,都被糟蹋了!”

于红梅一闻到味儿就知道,肯定是饭糊锅了。

家里的活一贯是几个小孙女和宋辰的工作, 这年头乡下的女人也都当男人使唤, 于红梅和前头两个娶进门的儿媳妇也要下地干活,在大房和二房的几个姑娘稍微大点能搭把手后,家里洗衣做饭的活就从几个媳妇手里脱手了,她们就安心和男人们一起挣工分。

不管是宋辰还是几个孙女,归根结底和于红梅都没啥关系,她自己亲生的两个孩子都还没嫁娶呢,所以闻到院子里飘散的焦糊味她顿时就炸了, 扯着嗓子大骂起来。

于淮花和王拉弟听着于红梅的叫骂,脸色有些难看。

这俩人, 前头那个是宋家老大宋子的媳妇,后头那个是老二宋寅的媳妇。

于淮花体型微胖,个子稍矮, 眉眼间和于红梅有点相像, 她是于红梅的亲侄女,于红梅二哥家的女儿, 于红梅毕竟是后妈, 她嫁进来的时候宋山已经有了三个儿子,除了病怏怏不知道能不能养活的老三宋辰, 另外两个儿子都已经立住, 也记得自己的亲妈, 很难养熟, 即便后来于红梅又给宋山生了一个金贵的老来子, 但和前头那个留下的这几个儿子都已经拉开了岁数上的差距。

于红梅也怕老头子有个三长两短的, 自己的小儿子又还没成家立业,会被前头几个继子欺负,所以想尽办法让老大娶了自己的亲侄女。

在于红梅的设想中,这个侄女应该和她站一边,可于淮花也不是个蠢货,姑姑虽然是亲的,可哪有自己的男人和孩子亲呢,嫁过来后就旗帜鲜明的和自己男人站在一边,跟于红梅这个姑姑兼继婆婆以及宋午这个小叔兼表弟争夺起了宋家的利益。

可能是目的没达到反而被背刺的缘故,于红梅和这个大儿媳妇的关系甚至比不上和老二家那个和她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的王拉弟来得亲近。

于淮花垮着脸,她生了两个儿子一个闺女,闺女是老大,虽然第一胎生了个女儿让她多少有些失落,可在后面接连生了两个儿子后,于淮花自认底气足,对这个唯一的闺女还算疼爱。

乡下孩子懂事起就开始帮家里干活这是免不了的,于淮花也想闺女有个好名声,所以家里的活分摊到大丫头身上她不反对,可活儿她闺女干了,还要挨骂,她心里就不痛快了。

老二媳妇王拉弟是个黑黑瘦瘦的女人,眉眼却十分秀气,她垮着脸的原因和于淮花截然不同,听名字就知道王拉弟的娘家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在王拉弟看来闺女都是赔钱货,烧饭这样的小事都干不好的女娃子就该是她婆婆口中遭瘟的废物,丢了她的脸。

她本来就因为生了三个闺女一个儿子在这个家里没有大嫂有底气,现在闺女还给她拖后腿,叫王拉弟恨不得冲进厨房看看,是不是她闺女犯了大错,到时候,她非得好好教训教训那死丫头不可。

除却这俩当妈的,其他人的情绪虽然没有于红梅那样外放,可面上也都带着几分不高兴。

忙活了一天,谁不想吃上热乎乎可口的饭菜,糊饭虽然也能填饱肚子,可那味道,着实让人不敢恭维。

就在于红梅扯着嗓子叫骂,正准备冲进灶房给那个连饭都不会烧的蠢货一个教训的时候,宋辰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爸,姨,你们回来了。”

于红梅嫁进来的时候,宋子和宋寅已经懂事,记得自己的亲妈,所以一直没改口,原身也跟着俩亲哥,管于红梅喊一声姨。

只见宋辰手里拎着一个正扑腾的野鸡,面露羞赧。

“刚刚烧饭的时候听到了鸡鸣,我还以为是鸡圈里的鸡飞出来了,谁知道出来一看,院子里不知何时飞来一只野鸡,我忙着逮鸡,一时没注意,倒叫饭烧糊了。”

宋辰微喘着气,脸色也有些苍白,可见为了逮住这只野鸡,他这个病怏怏的身子遭了多大的罪。

“野鸡!”

几个沉不住气的顿时尖叫出声,回过神来后捂住嘴,环顾了一圈院外,见没有外人,这才松了口气。

一群人瞪大了眼睛看着那只尚且活着蹬脚的野鸡,吞咽着口水,完全把那锅烧糊的粥抛到脑后。

笑话,别说糊粥还能喝,就算烧成了不能吃的糊炭,一锅粥和一只鸡的价格孰高孰低,大伙儿也是会算的。

“不错,老三,你今儿还算机灵。”

宋山看着这个弱不禁风的儿子总算顺眼了一些,“这段日子大家也都累了,老大媳妇,老二媳妇,你们把这鸡杀了,今儿吃一半,剩下的一半腊了,留着以后慢慢吃。”

野鸡和家鸡不同,这玩意儿不好养,会飞,而且现在家家户户能养的家禽都是有数的,他们也没办法多养一只鸡。

严格说起来,这只野鸡也是属于公家的东西,还是吃进肚子里最为安全。

听到宋山发话,宋家其他人的眼睛都亮了。

难得的,宋辰接连得到了好几个赞赏的眼神。

他也不心疼自己交出去的那只野鸡,反正本来就是系统给的奖励,宋辰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宋家的这些成员,就他现在的身体,想要在这个时代过上理想中的生活,这些可都是他的工具人。

这只野鸡,也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吧。

宋辰在心中回忆着这一照面里这些人给他留下的印象,结合原身留下的那些记忆,分析出每个人的性格特点,心中大致有谱。

知道该怎么使唤、不对,是知道该怎么让他们发光发热,成就伟大事业了。

野鸡的个头比家养的老母鸡小,也更瘦,半只野鸡剁成块也没多少分量,可这么些鸡块跟一大锅土豆,粉丝,白菜炖一块,再加点自家做的酱,简直能把人香死。

实实在在的肉不用说了,这年月里吃腻味的土豆白菜吸满了肉汤,味道丝毫不比鸡肉来得差,舀一勺汤浇在烧糊的饭上,那股糊味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

只见桌子上一阵刀光剑影,除了宋山这个一家之主享有提前盛出一碗盛了四五块鸡肉的菜肴的特权,其他人想多吃两口,就只能靠抢了。

宋辰上辈子锦衣玉食,这会儿刚来到这具身体里,倒也不是很馋肉,这会儿只是挑土豆和白菜吃。

他们这儿土质不错,种出来的土豆品质好,炖的时间长了,口感十分沙软,白菜也十分清甜,宋辰可不想吃糊粥,干脆拿土豆当主食吃。

餐桌上的一群人争抢的时候自然也不忘关注别人吃了几块肉,生怕自己吃亏,看宋辰只顾着挑菜吃,从头到尾只吃了一块肉,心里既笑话他傻,自己捉的鸡都不敢多吃几块肉,又觉得他识相,知道自己在这个家里没什么贡献,就乖乖将好东西让给家里其他人享用。

往日里积攒的怨念,这会儿也消退了不少。

这也是宋辰的目的之一,现在的他手里没有任何依仗,在这个年月里,还有这样破败的身体,和家人撕破脸可不是聪明人做的事。

不过他已经有了计划,这样装乖的日子,过不了多久了。

*****

“红星公社,林家沟的!”

“百新公社……”

县车站,各个公社的人都守在外面迎接新一批的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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