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二合一64-65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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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一笑,犹如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婀娜多姿,飘摇待放。
“好,以后我就是兰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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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娘的那身并蒂莲衣裳,是沈怜雪同沈如意一起外出采买时当的。
因着衣裳用的是锦绣缎子,绣纹也是正经的苏绣,这一身衣服最后当了差不多两贯钱,沈怜雪问过兰娘之后,给她用的是死当。
她不想要赎回衣裳,只想着能多换些钱,尽量不让李丽颜和沈怜雪白养着她。
这两贯钱,她给了李丽颜一贯,全当是给李丽颜的房租,另一贯她给了沈怜雪,当做吃用。
她剩下的金耳铛和银镯也一并换了铜钱,托沈怜雪给她买了一件厚实的鸭绒袄子,这才安心留在李丽颜家中养病。
她的病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两三日光景,额头的伤便结痂,伤寒也退了,只是人还比较虚弱。
兰娘一直记不起来自己的名讳,也不知自己如何出身,她整日在屋里躺着,后来瞧见沈怜雪他们折油纸,便主动接了这活。
如此一来,她有了事做,病好得就更快了。
两间租屋,四个女人,似乎就这么平静地过了下去。
又过了两三日,又是下午卖肉夹馍时,才发现街面上多了不少巡警。
沈怜雪皱着眉看了看,同身边的李丽颜问:“刚巡警是不是已经走过一队?”
李丽颜正忙着摊煎饼,闻言只匆匆抬头一瞧,道:“好像是,大抵是因为年根吧,似乎年年都是如此。”
每逢年节时,以偷窃为生的贼偷们就倾巢出动,他们看准路上的每一个行人,只要有机会,就一定不会放弃。
只要能得手,只要能凑够回乡的路费,他们大多便会收手,踏上返乡路程。
不过这些贼偷并不多,他们大多是原籍河南府一带的闲汉,家中距离汴京并不远,路程之上不会耗费太多工夫,也不会太过贪婪。
剩下还留在汴京的贼偷们,可就没有那么好“满足”了。
过年之时,从十二月回乡到一月后返京的这些空屋,是他们经常光顾的好去处,即便返乡的百姓带走了大多之前之物,他们也能从中找出不少可以当卖的货品。
如此一来,汴京城中人人都谨慎起来,谨防家中进了贼偷。
沈怜雪毕竟独自带着女儿在外过了两年,她最是知道年末情形,闻言便道:“不幸中的万幸,如今我们家中有兰娘,有她在,贼偷一般不怎么敢上门。”
开封府中打击贼偷十分严厉,若是被巡警抓住,惩罚颇重,不死也要脱层皮,他们一般不怎么敢抢劫有人的租户。
李丽颜是第一年在外独自生活,闻言才叹了口气:“是啊,还好有她,不过我们还是要锁好门,以防万一。”
两个人说着话,沈怜雪突然感受到一道目光落到自己身上。
她猛地回过头来,便看到一个高大的人影立在自己面前。
男人穿着暗蓝的大氅,头上戴着风帽,那张如玉般的容颜在风帽下更显白皙。
他似乎自己也没意识到自己竟盯着沈怜雪看,被沈怜雪回望过来,这才迟疑地挪开眼眸。
“大人,”沈怜雪顿了顿,同他福了福,“可是要买肉夹馍。”
裴明昉颔首,道:“买十个,分两包包好。”
他身上有一股让人说不出来的正气,或许是因为之前几次经历,又或许是因他本人气度,所以沈怜雪一直都没有怕过他。
不知道为什么,但凡看到他,沈怜雪竟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心。
今日再度巧遇,沈怜雪倒是能同他说上几句话。
“大人怎么自己来买?”她下意识问出这句来,话说出口,才觉得不妥。
裴明昉目光微垂,只看向她忙碌的微红双手。
为了方便剁肉,沈怜雪并没有戴手套,即便摊子上热气腾腾,那双手也被寒风吹红。
但她从来没有瑟缩过。
裴明昉不由想起她被人围着嘲讽的那一日,沈怜雪的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茫然和悲伤,她似乎不明白为何那么多人要嘲讽谩骂她,也不知她到底做错了什么,会引得那些人对她指责。
她脸上的泪痕斑驳,头发凌乱,旁人看了只觉得她疯癫,但在裴明昉眼中,却是另一种模样。
他莫名感觉得出,那并非疯癫,只是是破茧成蝶最难熬的挣扎。
她想要挣脱束缚。
就如同曾经的他一样。
裴明昉自觉已经挣脱出来,成了现在人人称颂的裴宰执,他看到了沈怜雪身上的韧劲儿,所以明白她也一定可以。
他们看似不同,却又相同。
裴明昉对这个小小的,充满烟火气的摊位,有一种他自己都说不上来的亲近,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想要亲近这一对母女,却不想制止自己。
对于沈怜雪的问题,裴明昉并未觉得冒犯,他只是说:“有公务在身,刚好路过。”
沈怜雪点点头,没再多言。
两个人一下子便安静下来。
裴明昉的目光,便从沈怜雪通红的手指滑到了沈如意的脸上。
几日不见,他甚至对这个陌生的几乎不算认识的小姑娘有几分想念。
被裴大人漂亮的凤目看过来时,沈如意正在数笸箩里的铜钱。
她疑惑地抬起头,才看到是裴明昉。
沈如意眼睛一亮,冲他招手:“阿叔,你来啦。”
裴明昉第一次被人叫阿叔,颇有些新鲜,却并不讨厌。
他看着沈如意,看她头上晃动的兔儿帽,看着她红彤彤的小脸,也看着她欢快的眉眼和笑容。
裴明昉不自觉就跟着她笑了。
冷如冰山的裴宰执,无论是上峰下属,还是官家王爷,似乎都没什么人见过他笑。
他总是冷着一张脸,不是在批驳奏本,就是在阐明政见,这两个时候的裴明昉,都是最冷静自持的。
他是天生的宰执。
状元巷中的裴家太冷清了,除了官家和女使人力,似乎就没什么人气,他平日里不是对着裴安等几个亲随,就是一个人在书房处理政事,也无人同他谈笑。
许多时候,只有回到了公主府,或者见了亲人,他身上才能多几分人气。
但现在,他站在这个小摊位前,看着辛劳的母亲和可爱的女儿,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竟也生出烟火气来。
他看着沈如意,问她:“团团,你是叫团团吧?”
沈如意点头:“是呀,阿叔,大家都叫我团团,这是我娘给我起的小名儿。”
裴明昉只要听到她说话,看着她笑意盈盈的样子,他心里的所有紧绷和空茫就都消散了,这一刻,他是闲适和开心的。
他那张冷硬的眉眼仿佛冰雪消融般,不过错眼的工夫,就变得温柔慈爱起来。
这种温柔,是发自内心的,对沈如意的喜爱。
“你跟着母亲摆摊,”裴明昉温言道,“不觉得辛苦吗?”
沈怜雪剁肉的手微微一顿,却没有阻止女儿同这位位高权重的裴宰执谈天。
沈如意看他温柔,她不知道怎么的,也想同他亲近。
同对待每一个过来买煎饼或肉夹馍的食客不同,沈如意对他们叽叽喳喳,是因她本来就是个活泼的小姑娘,现在同裴明昉谈天,她却是因为想跟他多说些话。
她自己也闹不懂为什么,那双圆溜溜的眼睛看了看裴大人英俊的面容,自觉是因为裴大人长得好看吧。
“辛苦,但母亲更辛苦,”沈如意认真对裴明昉说,“我要跟母亲在一起,我们一起养活自己。”
她没有跟那些虚伪的大人一般,张嘴就是不辛苦,就是不觉得累,她累吗?也是累的,可这累却并不叫人难以忍受。
因为这累是带着期待,自己努力而来的累,辛苦中中没有眼泪,有的都是笑颜。
裴明昉身边皆是虚伪的达官显贵,突然听到沈如意质朴的童言,竟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接话。
他难道要说“你很乖,辛苦了”吗?
但他又说不出这样的话,他心里泛起一股说不清的酸涩感,若要仔细去探寻,那大抵是名为心疼的情绪吧。
裴明昉怔怔站在那里,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心疼一个陌生的孩童。
但他并未慌神太久,只不过片刻之后,裴明昉就伸出手,轻轻捏了一下沈如意的兔子耳朵。
“要是辛苦就休息,没有人会责怪你。”
孩子就应该不管不顾地玩闹,就应该开开心心,活在自己的世界中。
他们不应该被名为乖巧和懂事的夸赞裹挟。
沈如意听过这么多夸奖,这是第一次被一个大人说累了就休息,就如同母亲每一日跟她说的那样。
沈如意只觉得鼻子一酸,她吸了吸鼻子,对裴明昉点头:“好,团团知道了,阿叔放心。”
裴明昉看着她,唇角的笑意更深。
他用自己都听不出来的温柔语气说:“团团,提前祝你交年佳安。”
沈如意也学着他的语气,冲他点头:“那团团也祝阿叔交年佳安。”
这边一大一小说着话,那边沈怜雪已经麻利地包好了十个肉夹馍,她用大油纸包包好两份,又利落地系上麻绳:“大人,一共一百四十文。”
她依旧给的优惠价。
裴明昉并不会多给赏银,他对裴安招了招手,让他过来付账,然后才偏过头,扫了一眼沈怜雪。
他这一眼没什么情绪,只是在提醒她注意自己。
“沈娘子,”裴明昉如玉石叮咚般的嗓音响起,“近来开封不太太平,巡警和巡检司都在加紧巡查,你们务必注意安全。”
沈怜雪没想到她会如此提醒,立即冲他福了福:“谢大人提醒。”
裴明昉张了张嘴,他犹豫再三,最终还是道:“若有不妥,可去状元巷裴府寻我,报上你自己的名讳便可,报团团的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