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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完,又觉得自己犯蠢了,自然是有的,不过温泉本来就稀奇,大约一被发现,就被权贵当做买做私物了,所以寻常人不知晓,也就很正常了。

陆则倒是不嫌麻烦,解释道,“嗯,先前是我名下的一个林庄,庄头巡视的时候,发现一处林木稀疏,且生长得比别处更慢,觉得蹊跷,凿开后发现了温泉眼,才改建的山庄,去年年末才建好,我也是第一次去。”

这就不奇怪,江晚芙为什么不知道了。陆则的私产实在很多,不是个小数目,她也不能事事亲力亲为,只是管着帐,这温泉山庄在账面上挂的又是林庄的名字,她又不晓得背后那些事情,自然就不知晓了。

两人正说着话,马车却渐渐慢了下来,最后彻底停了下来。

陆则撩了帘子,下了马车,又伸手扶江晚芙下马。

江晚芙脚刚落地,便觉一股灼热、带着点腥气的气息,喷洒在她的头顶,吓得她下意识往陆则怀里钻。

然后便听见陆则低声斥了一句。

“踏霜!”

然后,便听到一声低低的“咴咴”,像是有些委屈一样。

江晚芙好奇抬起头,便见一匹高大骏马,立于几步之远的地方,黑身,白鬃,棕眸,七尺高,皮毛顺滑油亮,四蹄强健有力。她见过的马不多,但也看得出来,踏霜不是什么普通的马。

它站在那里,比一旁拉马车的马高出一尺,卫国公府的马也都不是什么病怏怏的马匹,在踏霜面前,却被衬得矮小瘦弱。那一匹家马畏惧踏霜,连前蹄都弯了下来,一副臣服的样子。

江晚芙看得眼睛发亮,陆则见她那副样子,问,“想不想摸一摸?”

江晚芙忙点头。

陆则喊了声“踏霜”,踏霜便迈开四只蹄子,朝他们走了过来,低下头。江晚芙赶忙伸手,小心翼翼摸了摸踏霜的额面,见它乖乖的,丝毫不挣扎,那双棕色的大眼睛,倒是一眨不眨盯着她看,似乎在认人,她便大了胆子,朝下摸去,摸了摸踏霜的吻部。

踏霜倒是不怕生,伸出大舌头,舔了舔她的手心。

湿漉漉的,还有点痒,不过江晚芙还是很喜欢踏霜,谁说只有男子爱马的,这样高大又忠心的马,女子也是喜欢的。

“它好乖啊……”江晚芙越看越喜欢,回头朝陆则道。

陆则抬手,拍了拍马肚子,示意踏霜别腻歪,道,“别看它现在乖,在宣同的时候,它都是单独住一间马房的,谁跟它住一间,能被它撵得缩在角落里,叫一晚上,性子很霸道。”

江晚芙认真听着,忽的摸到踏霜脖子上有一道疤,“踏霜是军马吗?”

陆则颔首,“它是我的坐骑,自然要跟着去战场。踏霜很凶,一般人伤不到它,这道疤……”

江晚芙听着,却见陆则忽的不说了,疑惑抬眼望向他。

陆则只好接着朝下说,“这道疤,是有段日子,没什么战事。踏霜跑出去,七八日后回来,身后跟了一群野马,有公有母。当地的马夫说,应该是它看上了野马群的母马,挑衅了头马,打架打的。打赢了,野马就跟着它回来了。”

江晚芙听得笑出了声,再看踏霜,还是那副乖乖低着头颅的模样,忍不住发出感慨,“我们踏霜真是厉害。”

拐带了母马不说,还把整个野马群都给拐回来了。那匹头马一定郁闷死了!

陆则无奈,看来他先前的担忧,实在不是杞人忧天,小娘子的确就是个慈母,连自家马都护着,更遑论二人的孩子了。

他倒也没说什么,等江晚芙摸够了,才开口,“我们骑马上山。”

说罢,抱住江晚芙的腰,带她上马,高处的风,显然要比低处更猛烈一些,尤其他们已经出了城,到了没什么人的京郊。

陆则替怀里人戴好披风帽子,将她护在怀里,也不用拉缰绳,踏霜就十分自觉朝前走了。

越到山上,风越发大了,但江晚芙却顾不上冷,兴致勃勃坐在马背上,身后是男人有力温热的胸膛,抵挡着来自后方的寒风。

虽是山路,但踏霜走得特别稳当,坐在马背上,几乎感觉不到什么大的颠簸,山道两侧有树,树枝被前几日的积雪,压得朝山道中间垂落,压得低低的,但有陆则在,自然不用江晚芙担心,大的树枝都被他细心抬手挡住,只有些稀疏的叶子,窸窸窣窣扫过发和额头,不疼,只是有点痒。

这种感觉,很是奇妙,眺目望去,山下的农田河流,逐渐变得越来越渺小,不远处的京城,东南西北繁华的四坊,也变成了一个个四四方方的小方格,就连皇宫,也只有巴掌大小。

江晚芙兴致昂然看了很久,过了那股新鲜劲后,倒是觉得有点冷了,也不用陆则提醒,自己便乖乖钻进他的怀里,抱着他的腰,一会儿工夫,便觉得身上暖和了。

正昏昏欲睡的时候,忽的听见一阵动静,像是有什么人从山道上滑了下来,摔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