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李家儿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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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百胡人果然不堪一击,辽州军队到了那李家庄后,不过一日半的功夫,便把李家庄内那些胡人尽数砍去一般,剩下投降的便捉了,用麻绳捆得严严实实。
这些胡人个个手上沾满了李家庄村民的鲜血,□□掳掠,十恶不赦,孟旭没讲什么狗屁的君子道义,第一件事便是亲自下马,废去那些壮汉持刀的右手,然后回身上马,扬声道,“伤我大周百姓者,必让他血债血偿。然大周自有律法,孟某不敢独断,今日暂废胡贼一手,待回城之后,必要他血债血偿。”
本来杀红了眼、几欲手刃胡贼的辽州将士们,被这一番话说的热血沸腾,举起手中沾了血的刀,连吼数声,“血债血偿!血债血偿!”
三千将士的吼声气势恢宏,传出很远,引得李家庄周边村落的百姓们都为之落下眼泪。
那已成俘虏的胡人,也都两股战战,自知死期将至,后悔不迭。
待将士们安静下来后,孟旭才挥手下令,“下马,掘坑立墓,让李家庄村民入土为安。”
辽州将士回城那一日,街上挤得满满当当的都是人,虽是中午时候,本该在家中围作一团用饭之时,可众人宁愿饿肚子,也要看着将士们押送胡人进城的场面。
胡人骚扰辽州百姓,在以往可是说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更有甚者,胡人兵力最强盛之时,曾攻进辽州城内。
因此看到那些曾经挥舞着屠刀的狰狞壮汉,犹如待宰的牲畜一样被捆得严严实实,跟在辽州将士的马后,步履蹒跚,不着鞋履,每走过一步,便留下一个血脚印。
百姓们心里没有半分同情怜悯之意,连已经知事的孩子,都觉得内心畅快。
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妇猛的从人群中冲了出来,扑到其中一个俘虏身边,狠狠一口咬了上去,那胡人失声痛呼,仔细一看,老妇竟是活生生咬下了那胡人的一块肉。
“就是你,你欺我女,杀我子,老婆子恨不得生吃你的肉,喝你的血!老天有眼,天理昭昭,你的报应来了!”老妪狠狠啐了胡人一口,恨意难消。
本来要来拦她的将士见状,不由得偏心眼按住那俘虏,任由老妪对他拳打脚踢,以消心头之恨。
待捶过数拳之后,老妪热泪两行,仰面长哭,“老天有眼啊!我的儿啊,我的姚姐儿啊,害了你们的胡贼,就要去给你们磕头了!”
老妪之声虽沙哑,却犹如一道利剑一般,直直刺到围观百姓心中那隐秘的伤口上,忽然之间,路边围观的百姓全都涌了上来,发泄着自己内心的仇恨。
将士们一开始还未动手阻拦,直至见俘虏呼痛声减低,才费力拨开百姓,将俘虏带离人群,关进死牢之中。
这恨不得生啖其肉、生饮其血的场面,直接把今日来迎将士的文官给吓了个好歹,有的冷汗直流,后背汗涔涔的,不由得想到自己,若是哪一日因着自己往日做过的那些事下了大狱,只怕也会落得与这俘虏一般下场。
没做过亏心事的尚且还好些,那些做过亏心事的,却是扎扎实实吓破了胆子,自此之后不敢再犯。
金银财宝也要有命花,美人娇娘也要有命享受,端看刚刚百姓那嫉恶如仇的模样,州牧、通判、参事任其发泄的态度,这些官员们就打定主意了,小命要紧!
于是,接下来的几年,辽州百姓发现,辽州上下鱼肉百姓的官居然一个都不剩了。
当然,这是后话。眼下摆在顾通判和孟参事面前的,不是如何处置俘虏,俘虏难逃一死,不过是看什么时候死罢了,让他们为难的,是李家庄唯一剩下的那李家稚儿的去处。
孟旭从李家庄离开之前,去了一趟县衙,见到了那刀下逃生、出来报讯的李家稚儿,看上去瘦巴巴的,很黑,看上去就更瘦了,本以为至多不过五岁,哪晓得问了知情的人,才知道这孩子竟有七岁了。
大概是吓到了,从被送到县衙的那一天起,这孩子除了说了李家庄被胡人屠了之外,将近两个月,再没人见他说过第二句。若非那日他开了口,只怕众人都要怀疑他是哑巴了。
想想也是,亲眼看着亲人惨死,目睹全村惨死,不过一个稚儿,还能跑了几十里路报讯,已经称得上一句有勇有谋了,万幸这孩子半路没冻死了去。
孟旭一心软,想到这孩子再无半个亲人,便把人带了回来,想着能安顿好这孩子。
可带回来了,他便也愁上了。
他想过带回自己家,可妻子商云儿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如何能照顾一个孩子,还是个性子执拗、不肯开口的孩子。
想来想去,他就盯上了顾衍,在他心里,顾衍的妻子姜氏可算得上是难得的贤妻良母,顾府还有两位小少爷,这李家稚儿最是要与同龄的孩子玩在一块儿,才能解开他的心防。
孟旭满含期待看着自己的同僚,语气诚恳道,“顾兄,这孩子要拜托你了。”
顾衍什么时候大发善心过,他很怀疑,孟旭对他有什么误解,把他当成大善人了吗?他轻挑眉头,刚要开口,却瞥见自顾自站在一边、一言不发的李家儿,黑黑瘦瘦的模样,让人怀疑一阵风便能吹跑了,和自己家里那两个小崽子相差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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