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枪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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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钟吾古地的人嘴上不说,但对于那已经毁灭的辉煌古国,多少有那么一丝家国情怀。
听到吕阀的人勾引外敌入关,下意识的会那么一皱眉。
戚笼之所以对吕阀抱有一丝丝好感,是因为这吕姓军阀是少数对平民和善的正派军阀。
他不喜欢向弱者挥刀之辈。
陈国是门阀大国,国内有上百高姓门阀,中山国据说还保留着钟吾古国圈养奴隶的传统。
让这两国入关,至少在这钟吾古地生存的普通人,绝对没什么好下场。
他念头一动,无头骷髅昼眼大亮,探照灯般的光芒开始遍扫整个军阵。
只有尸兵的军阵中,一下子多了无数道浅黑的身影,这些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满脸呆滞,左脚踩,右脚踏,那阵中无数起伏的陷马坑,正是他们踩出来的。
‘这是——被屠城的普通人?’
洪小四说过,屠城之后,赶尸道人会把气血旺盛者炼成尸兵,而其他人则炼其魂、收其魄,封印在大阵之中,日夜受兵戈之气折磨。
戚笼眼中煞光一闪,‘昼眼’忽然跳出眼眶,悬挂在高空,刹那间,光芒大亮,仿佛有一道火焰巨蛇绕阵而转。
而在这光芒照射下,这些冤魂脸上的胆怯、恐惧、怨愤渐渐消失,一股天然的生气从其身中孕育而出。
天行有常,不以尧存,不以桀亡。
没有怨气,自然就无冤魂。
而这般举动自然引发阵势主导者的反击,一股股尸烟像狼烟一般汹涌而上,与日光一交,邪意开始压制正意。
无头骷髅顿时像陷入泥沙之中,行动困难。
然而这时,一道道‘扑闪’着的黑影飞腾半空,细看之,像一只只缝着手足的鹰隼,一共十三只,每一只鹰隼的脑袋上,都套着一只骷髅头。
‘飞尸!’
可惜昼眼目光乱扫,并没有找到赶尸道人的踪影。
这些半鹰半尸飞腾到火焰大蛇身上,居然看开始啄了起来,每一次啄击,就有一丝火光被撕扯掉。
这‘昼眼’可事关龙脉秘窟,损失不得,无头骷髅连忙召回眼珠,入眼所见,果然有一丝丝模糊。
‘找死!’
眼中煞光大亮,风雷聚双腿,狂风大作,闷雷连响。
五杆小旗飞射而出,吸取军中煞气,骨甲上火焰蒸腾,荧惑大刀应运而出,风雷滚荡,刀光化作一道火焰弧线,重重劈在了飞尸身上,这怪鸟直接被一劈两半。
不过剩下的飞尸见状,竟然发出一声声摄人心魂的怪异叫声,从四面八方朝着骷髅围杀过来,那鹰喙忽然长了半截,上面长满了骨刺锯齿。
双方纠缠争斗,竟都一时收拾不了对方。
‘我这具龙煞化身,连萧道人这种火工、风水同修,几乎要炼就命神的精英道士都能对付,居然收拾不了这些尸鸟,赶尸道人果真有些门道。’
不过也并非完全没有好处,有龙煞分身牵制,地面上的尸兵开始大面积的向双方交战之处冲去。
也是因此,这伙儿敢死队连杀带闯,相对顺利的冲入中军大帐中。
“火!”
大胡子武将低吼一声,敢死队准备已久的燃具四面乱丢,不过片刻,火光四起,尤其是重点照顾的攻城器具上,几乎都燃烧了起来。
这是敢死队真正的目标。
“你误会了,我们并不打算用这些玩意攻克你们葛家堡。”
一道温柔的男声响起,再然后,马蹄声响起,昏沉的黄雾之中,马蹄声响起,是一只漂亮的、稍显有些矮的小母驹,以及驾在马身上,那一根碗口粗的马上枪。
人枪合一。
枪是标准的马枪,纯钢制,相当于两个人那么长,诡异的是,这一枪刺杀过去,竟然不带有一丝风声。
要知道就算是一根普通木杆子,用力一挥都会带出‘呼呼’的风声。
若没有对方的话,若不是马蹄声的响动,他根本不会注意到有这么一口枪。
而且对方那相当于提醒的声音,也代表着对方根本不屑,或者说不用偷袭。
葛大胡子也是宿将,知道这时候只能进不能退,大吼一声,两臂高鼓,手中两口大刀一前一后,像车轮一样连劈了过去。
这是他的惯用招,号称车轮烈火斩,最强的一次记录,是在一次战场上,连续将十个披甲兵丁一劈两半,因此得了‘车轮将军’的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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