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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意外落海被渔民救起来的,口音是港城人。”

“我妈妈跟他很熟?”

梁婆把地上一蛇皮袋的塑料瓶子提拎起来往里走,“港城仔以前帮忙给各个知青组运送物质,他跟那些知青都熟。”

叶昭跟上去,问:“为什么让他运送物质?”

“他被人救回来的时候,脑子受了点刺激,不太灵光,人嘛,也不爱说话,但长得很靓崽,讨人喜欢。他就住在老支书家里,平时帮村里干活,放牛,运送物质,什么活都干。”

“他人有文化吗?”叶昭想着,她妈妈应该会找个有文化的人才合理。

梁婆把两蛇皮袋的东西分类扔塑料堆里,“那看不出来。后来跟老支书的侄女好上了,摆了喜酒,结果半年时间不到,人不见了。”

“港城仔跟老支书侄女结婚了?”

梁婆低声说:“肚子里有货了嘛,不摆酒怎么办?港城仔没有户口,领不了证。”

叶昭再看了一眼港城仔的照片,脑子微炸,她想起来港城仔像谁了,像曾祥。

“老支书的侄女不会是曾二巧吧?”

“你怎么知道?”

所以,曾祥是港城仔和曾二巧的儿子。

叶昭闻到了一丝狗血剧情的味道。

金静之跟叶定国未婚生下原主,他们本来感情就不好,所以金静之生下孩子后不知是受了刺激,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她选择跟港城仔私奔了。

至于金静之和港城仔什么时候产生的私情,目前不可而知。

如果是这样,能顺利找到金静之的可能性提高了。

又好像哪里不对劲,她总觉得梁婆口中的金静之跟苏叔叔何阿姨形容的都不一样,很矛盾。

叶昭帮着梁婆把外面的破烂搬进来,问:“这么多年,港城仔没来找过他儿子?”

梁婆摆摆手:“搞不清,有人说来找过,之前还把他儿子接去港城呆了几年。但又有人说,接曾二巧儿子去港城的,是她家亲戚,不是她男人。我想也是,如果孩子被她男人接走了,怎么可能还回来?在港城那富贵地方呆着不好?曾二巧那个人什么都不愿意说,也没人敢问她呀。”

“为什么村里人都怕曾二巧?”

梁婆看叶昭在帮忙干活,不免又多说了几句,“曾二巧的爸以前是学拳的,一根手指头可以碎一块砖,很厉害的,她家是大曾家嘛,这一带没人敢惹他们。现在算是好多了,现在外地人多,谁还管你以前厉不厉害。是吧?”

叶昭大概明白了。

“阿婆,怎么就你一个人在这儿收破烂?”

梁婆摇了摇头:“命苦啊。我老头子走了后,就剩下我一个人了,没人可以指望啊。”

“你孩子呢?”

“逃港了。”

“没回来看过你?”

梁婆冷冷哼了一声,“娶了一个港城婆娘,谁还记得你这个乡下妈呀。”

叶昭无奈笑了笑,如果梁婆儿子知道未来这些土地价值至少上亿,那肯定连滚带爬回来伺候老娘。有些人就是这么现实和冷血,哪怕是面对至亲骨肉也是如此。

帮阿婆把东西都整理了一遍,叶昭给了她40元,把照片买过来了。

回家路上经过菜市场,刚好遇到巧姨在买菜,叶昭就停下自行车叫了她一声。

巧姨在海鲜摊上挑海鲜呢,她回头看见叶昭,笑道:“你怎么骑了哑巴的破自行车?”

“我跟富贵叔叔借的。”

“喜欢吃螃蟹吗?”

“喜欢。”

卖海鲜的大叔一看就是附近的渔民,晒得黝黑黝黑的,这个年代没有打氧机,摆在外面的海虾和花蟹上岸就挂掉了,但也还算新鲜。

“靓姨,花蟹刚上岸的,你要便宜点给你。”

要吃就吃好的,吃新鲜的,巧姨指了指竹篓里活着的青蟹,“这几个是膏蟹还是肉蟹?”

“膏蟹,满黄膏蟹。”

“那就都要了吧。”

“靓姨识货!吃蟹就要吃膏蟹!”

“膏蟹算什么,还是黄油蟹好吃,下次要有黄油蟹,你给我留着,我家就在路口第二家,你直接送过来。”

“好咧。”海鲜大叔拿出秤杆准备秤螃蟹,他问巧姨,“这是你女儿呀?好靓女喔。”

巧姨微微得意笑着没回答。

买了膏蟹,又去买姜葱和青菜,两个人边走边聊着。

回到家,叶昭在厨房帮忙摘菜,巧姨把膏蟹杀了,一半清蒸,一半姜葱炒蟹。

“少了小琴的口粮,你也不用给我伙食费了,我在家教费里扣掉就行。”

叶昭点头:“巧姨,你安排,你对我太好了。”

“这算什么对你好?我还是要收你伙食费的。”说着巧姨哈哈笑了。

叶昭也跟着笑,联想起金静之和巧姨有可能的狗血关系,不管原主妈妈有没有对不起巧姨,那都跟她个人没关系,等她找到金静之,就算完成任务了。

如果金静之和巧姨关系对立,她会选择站在巧姨这一边,她可以跟金静之脱离关系,毕竟金静之没有抚养过原主,更没有爱过她。

巧姨不一样,巧姨是她的老天使(划掉)小天使,她们萍水相逢,就因为知道她是单亲家庭,就为她降了租金,还给做寿面,买蛋糕,比一般的房东好太多太多了。

等她长大了,她愿意回报巧姨,愿意对她更好。

巧姨在旁边拍蒜,她看叶昭在发呆,以为她在想这两天发生的事,不免劝道:“你啊,别太难过,小琴回去也挺好的,你少了一个负担,不然等你考上大学,还得操心她的事,多累心。”

“我不难过,她自己的选择,我没什么可说的。”

“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不拖泥带水。跟我很像。菜摘好就放着吧,你去看你的书去,我准备炒菜了。”

叶昭知道自己在这里碍事,她把摘好的空心菜洗干净,就擦手出来。

一出来就碰见曾祥从外面回来,身上背了一个大大的吉他盒。

“你买了新吉他?”

“不是吉他,是贝斯。”

“你要学贝斯吗?”

“不是我学。”曾祥把贝斯盒取下来,递给她,“你学。”

“哈?”

“难道你真想在我们乐队拉二胡?”

在他们乐队拉二胡?

愣了两秒,不能再多了,就两秒,叶昭马上反应过来,惊喜叫道:“你答应参加比赛了?”

曾祥往房间里走,叶昭抱着琴盒跟在后面,边走边调侃道:“你是不是发现跟我搭档还挺过瘾,很有成就感?”

曾祥不说话,这两天叶昭的经历确实让他产生了从未有过的“怜悯之心”,所以他决定帮她一把,帮她赚奖金。

叶昭跟着进了他的房间,“哎!祥崽!你那么讲义气,我会报答你的。”

祥崽及时纠正,“叫祥哥!”

叶昭马上滑跪,“祥哥,我会报答你的。”

“怎么报答?”

叶昭想了想,钱么,对方比她有,也不在乎。她能给他什么?

哦,她想到了,“每晚补习送你半小时,从三个小时,变成三个半小时,怎么样?”

曾祥瞟她一眼,真难为她想得出来,“看吧,你是想折磨我。”

“并没有,满满的诚意,你不接受这份报答就算了。那我以后多送你几朵小红花。”叶昭把琴盒拉链打开,把里面的贝斯取出来,贝斯看着很新,“这是借的还是买的?”

“一时间很难买到新的,这是我跟人借来的,如果你喜欢,以后再买。”

“算了,我穷,我不买。”

贝斯有四根琴弦,比吉他少两根,曾祥站在一旁,难得侃侃而谈:“贝斯要学精比较难,但它比吉他容易上手,你只要学会几个和弦,搭配我们就足够了。”

“你的意思是,我弹贝斯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糊弄人呗。”

“你有意见?”

“没意见!能糊弄人就很厉害了。”

他问她:“唱歌怎么样?”

“我吗?我觉得我还行,以前老院长可爱听我唱歌了。”

“老院长?”

孤儿院的老院长,但叶昭没办法说实话,只好随口敷衍道:“我的一个音乐老师。”

“随便唱首歌来听听。”

“唱什么?”这个年代流行什么歌?叶昭一首都想不起来,啊,邓丽君,“我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吧,我就记得这个歌词了。”

叶昭随口唱了一小段《月亮代表我的心》,一旁听着的曾祥眉头越蹙越紧。

“你音色是挺好的,就是有点……五音不全。”

五音不全?怎么可能?

叶昭严正抗议:“怎么五音不全了?!我一个拉二胡的,我能五音不全吗?”

她明明唱的那么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