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青苗改良法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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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圣二年开春以来,已经稳稳坐定宰相之位的章惇,开始稍稍将整人、斗争的重心回移了一些,开始逐步实施新法的布局了。
首先,是选择差役法还是雇役法,已经成为新旧党施政理念的关键性标识了。
当年王安石强力推广雇役法,其实如果能够更加沉稳一点多做些准备、多做些规范,并能委托到可靠、细致的人去实施的话,真正的效果应该会是相当不错的。
但错就错在一些地区的主政官员生搬硬套、急于求成、从而在实施手段上过于简单粗暴,从而在这些局部地区出现了各种负面现象,并成为新法被诟病的依据之一。
在司马光上台之后,正好就拿出这些负面的案例为理由,强行要求在所有的地方限期五日,全部恢复为差役法。
这便就成为了另一种急于求成的手法。就连绝大多数的旧党臣众,都觉得司马相公在这方面的要求太过急迫、难以实现。此时,却发现本来的新党干将蔡京在站出来积极响应,在他的辖区内用五天的时间全部恢复雇役为差役,并去政事堂向司马光报喜。
可惜的是,司马光只是就此事简单地夸奖了他几句,最终仍是因为他身上坚实的新党烙印,而与其它人一起被逐出了京城。
风水轮流转,现在轮到新党的章惇发威了,他理所当然地将“恢复差役法为雇役法”列为了重新变法后的第一等重要之事。
只是毕竟是已经又过去了十年的调整,就算是新党诸人,同样也会在决定下达之后犹豫:这样的再一次完全性地大调头是否妥当?这个时候,又是蔡京第一个站出来表态,说:“我们大家从来就没有怀疑过熙宁变法的有效性,所以,现在直接就把熙宁成法拿回来施行不就行了吗?还需要讨论什么呀!”
这样坚决的态度,一下子说到章惇的心坎上去了。当然,也就很自然地忽略了蔡京在几年前也曾以同样的态度与响应速度去恢复差役法的劣迹。
蔡京在户部尚书的位置上初战告捷,自然不会满足于眼前的这一点点功劳与业绩。他明白,要想快速爬上去,必须要更主动地拥抱新法、推进新法。
当年七月,户部尚书蔡京提出:“检点熙宁、元丰青苗条约,参取增损,适今之宜,立为定制”。也就是说,他提出要开始布置恢复青苗法了。
按蔡京的建议,由两浙路率先试行的诏令由此便下达到了杭州。
正好这次,秦刚是从处州过来,陈知州便着人请其过去说有要事相商。
到了州衙的正厅,秦刚依礼拜见了陈知州。
虽然他这个催纲司勾当公事并不归杭州管,但是陈知州同时还兼任着催纲司提举之职,正是他的顶头上司啊。
“秦抚勾!”陈轩对秦刚也非常地客气,“正巧得知你来衙门,本官这里有一份刚到的公文,想请你帮着一道参详参详。”
秦刚接过陈轩递来的文件,到手一看,原来正是关于要求两浙路各州立即施行“青苗法”的诏令。
“按理来说,实施青苗法,原本是州府之务。但是此法的施行,却与到时的纲粮催缴一事息息相关,本官又听说秦抚勾才智过人,见解不凡,所以想听听见教。”
秦刚仔细听来,又细细地看了诏令及附上的法规执行条陈,便抬头道:“陈知州既言这‘青苗法’乃是熙丰年间的既有条款,料想朝廷对其早有增损评估,我等按章施行,又有何虑呢?”
“抚勾还是拿老夫当外人啊!”陈知州叹息一声,继续道,“要说这按章施行没有问题倒也罢了。只是元丰至今,已过十载。这‘青苗法”、’写在纸面的文字虽好,却禁不住这实际施行中的诸多困难。别的暂且不说,光说当年,各个地方的常平仓存储丰足,还有广惠仓里的诸多粮米,都是可以直接拿出来作为青苗贷的本金。但是这些年来,由于地方赋税连连不足,就算是我杭州这里的常平仓里几乎已空,广惠仓前些年又已废掉,那这青苗贷的本金如何筹措也就成了一件新出现难题?”
其实这也是元佑年间废除所有新法带来的恶果之一,神宗变法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一些财富,也在这十年之间,尽数消耗怠尽。而朝廷蓦然又要实施新法,必须要正视且提供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法。
“老夫虽不喜这新法,但也非食古不化之人。”陈轩继续道,“熙丰年间的青苗法实施,民间怨声载道之根由,并非此法本身有何不妥,关键在于实施之人急于求成。当年两浙路推行青苗法,时知杭州之郑毅夫因执行不力而被调离。其曰:‘张榜累月而无一人愿请,一日提举官入境,则郡县更相希合,举民而与之,此非强民为何?’所以说,如果仅仅只是为了完成上级考课作为目的,更好的良法,也经不住各级官员不分青红皂白、不顾现实条件是否足够支撑,而最终也就会办成了一种强行摊派民众的恶法了呀!”
秦刚这才意识到陈轩虽对新法颇有微辞,但其一言一见,却都是本着良心而谈。不由地肃然起敬,便说:“提举所言甚是。此事便犹有一个比方:朝廷提倡尊老,曰路见老妪过街,当扶之而行。但若以每人必须扶几次为考课要求,则必成衙役强征强拽老妪而日行数十次,最终妪者不堪其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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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刚这时对陈轩的称呼从知州改成了提举,便是表达自己的善意,意为现在是以下级对上级的身份说话,而他所说的这个比喻,恰恰出自于后世某个“学雷锋日”里,一个老奶奶被一个学校的学生反反复复扶着过了几十次的马路的笑话。
不过陈轩此刻听来,倒觉得这比喻生动,笑道:“的确如此。”
“我还听说,朝廷规范青苗贷之利息虽然低至二分,但各地官府总以种种理由为借口,随意增加各种名目,使得百姓最终在青苗贷中所付利息接近甚至超过了民间的借贷。所以这件事情,再加上一开始的强制措施,整件事情就完全变了味,不仅仅变成了官府去强抢原本由民间借贷所占的市场份额,还成为了再一次从百姓身上搜刮钱财的恶政。”
“唉!这便是世人常说的新法之恶啊!”
“而真正研究下来,此事出现的根本原因,还是官府以自己庞大的成本与极低的效率,去行使原本应该让市场自己解决的借贷难题!”秦刚对此侃侃而谈。
“让市场自己解决?”陈轩奇道,“难道不是应该打击这些民间高利贷吗?”
“民间借贷其实是最真实的借贷行为,说它有时会向百姓收取过高的利率,那么很简单,官府对他们进行监管限制就行了,只要他们一旦违规,直接去进行查处就是了!岂能够在一件事情商人做不好的时候,就直接改成由官府自己来做呢?”秦刚摇摇头道,“青苗法的最大问题,就是由官府来事事亲为,岂不知,官府做事的成本无比巨大,这样的成本便被转嫁到民众的身上,官府又要完成放贷的要求,又不想让贷款无法收回,于是乎,强行摊派、高息放款、暴力催收,这些现象,便都是事先可想像、事后无法规避的事情了。”
陈轩对于秦刚的这些观点显然是非常地认同:“那秦抚勾可有解决之良策?”
“良策谈不上。不过,对杭州的眼下之景,既然州府的常平仓都无粮可贷,而七月间的确也有民众有这青苗贷的需求,不如引进愿意执行朝廷规范的青苗贷利息的商人,我们作为监督之人。这样一来,本金之事解决了,百姓的需求解决了,执行的成本是商人自己去承担了,我们只需要确保这里的利息不能超过标准就行。”秦刚便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可,这个,还是青苗法吗?这不又回到了民间借贷的老路上了吗?”陈轩却有点犹豫了。
“非也,这是由官府引导的市场借贷,保留了青苗法的根本诉求。”
“如此一来,此举恐会引起诸多的非议!”
“这就要看陈提举是想解决对外的名声与名头?还是想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秦刚颇有深意的讲了一句。
是啊,想解决名声与名头,那就犯不着费这些心,直接按照朝廷下发的通告,知州给各个知县摊下去,知县再给各个乡绅里正摊下去,每家每户,哪会管你要不要这青苗贷,强按着头都得要去办一笔。
还有更有才的官员,一旦发现上峰只是关注于青苗贷最终的收益,于是否,直接把原先的贷款指标直接算出来应该缴的利息,告诉你可以不办贷款,但是先得把这利息交上来。
这就直接变异成了向老百姓强行摊派新增收费的模式,而且它还能把最后收账的风险都完美地规避了。
其实,这也就是当年青苗法实施时许多地方的乱象频出的根本原因。
而那些高高在上的宰执们,在这次想要重新施行青苗法时,根本就不会去仔细调查过,当年的失误到底发生在哪里?而又该如何预防或解决掉这些可能性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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