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死守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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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凰城晨钟响起,主城四座大门缓缓推开,城中早有一些百姓等候盘踞在此,陆陆续续出城,神凰城虽立于大漠黄沙之上,因其特殊地理位置在方圆百里独树一帜,并不像南楚边境的许三湾那般荒凉,而是当之无愧的活水城,商贾众多,鱼龙混杂,出入频繁,一天以内来往的人头数目粗略算下来已然超过五千,加上城外有释门圣地万佛窟,北狄境内灭佛不假,只不过信佛徒众想要全部扫净,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功成,神凰城占据地利因素,故而礼佛之人居多,每逢初一十五便会出城烧香,算得上是浩浩荡荡的盛大光景,今天恰逢暮春盛夏交织的最后一个十五,若是往常,城门主道早已水泄不通,今日却出奇的少,仅有零零散散不到百位香客,还不是拖家带口,沿街两侧的贩夫牟利起早,多是些售卖早食和黄纸的店铺,虽说当下人烟稀少,为了生计,也要费力吆喝。
街边一处不起眼的店铺早早就已开张,店老板是个不善经营的中年汉子,本来凭借他铺子所占的城门地段,顺应时势卖一些烧香物件,亦或者是神凰城销往外边最多的布帛绢绸,相信不需要耗费太多功夫,也可以招来许多生意,保准一本万利,吃穿不愁,可这木讷汉子只是卖酒,价格还不算便宜,生意跟同行相比就要惨淡许多,只得清晨做几锅暖胃的白粥售卖给来往商旅走卒。此刻天边泛起鱼肚白,狭小铺子冷冷清清,仅有一名客人登门,毋庸置疑是熟客,还是那种熟到来此只是为了给店铺添点鲜活人气儿的老面孔,根本不好意思再收铜板。汉子虽说家徒四壁,又没个媳妇把持内里,却也将自己拾掇得干净利落,浑身上下透露着一股儒雅气质,神凰城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外来人,据说是中原那边过来的,写得一手塞北边城不常见到的好字,文采斐然,曾传出过许多脍炙人口的诗词佳篇,当年神凰城的一名大户嫡女,姓上官,正是看中了此人的才华,意要委身下嫁于他,奈何家族长辈说什么也不准允,非但如此,还将其指婚给了神凰城另一个姓氏为端木的世家大族子弟,就在众人以为此事告一段落以后,那名性情极烈的上官家女子,大婚当天,竟在众目睽睽之下与他私奔,上官府亲卫倾巢而出也没能拦下两人,到最后在神凰城权势声誉皆是首屈一指的上官家族见此,选择不再苦苦相逼,放过了这对苦命鸳鸯,于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秀美女子顺势跟这个落魄外来书生成了亲,她那个气得卧床半月不起的老爹心疼宝贝闺女,生怕自小娇生惯养的女儿吃苦,还命人暗地里送去了好些嫁妆,不曾想这男子是个扶不起来的绣花枕头,有才气不假,生意场上却是个实打实的雏儿,干一行赔一行,原先靠着那笔不菲嫁妆盖起来的三座酒楼,为了弥补亏空,现如今已经全数变卖,仅剩这一处小小酒肆,令人唏嘘。
高门大户走出的女子,对爱情的憧憬乃是花前月下才子佳人你侬我侬,亦或者是耳鬓厮磨的春光一刻,绝非平淡日子里的柴米油盐,同甘易,同苦何其难,曾经的海枯石烂终于被日复一日残酷的现实光景所打倒,女子失望至极,心灰意冷地离他而去,最终让旁观者大快人心,改嫁到了门当户对的端木家族,小两口琴瑟和鸣,长辈们皆大欢喜,那名出身极好的端木公子还来酒铺喝过酒,没有带任何仆役丫鬟,为人温文尔雅,举止得体,言语中非但没有挖苦意味,甚至主动提及要帮衬一二,尽显豪门望族的大家风范,不过被汉子婉言谢绝。再后来,那上官家的女子偶尔出城烧香,都是乘坐镀金车厢良驹四匹的豪奢马车,每次经过这条长长街道,一些知晓内情的好事者会忍不住偷偷观望,可那女子自始至终都没有掀开帘子看过那名汉子一眼,昔日的有情人,如今真的是形同陌路了。
早就把酒铺当作自己第二个家的汉子进了门以后,一屁股扎在凳子上,大口喝完了店老板刚刚端上来的热乎白粥,打了个嗝,抹抹嘴再次递出碗,丝毫没有吃人嘴短那人手软的那般觉悟,大大咧咧抱怨道:“ 梁萧,都跟你说多少回了,这儿要是卖上供用的香火,早就赚的盆满钵满了,你小子倒好,不听就算了,还不愿意将这地方卖我,你们中原那边有句话咋说来着?什么茅坑啥的?”
温润男子熟练地接过大碗,给了这座外乡城池中为数不多的朋友又添了满满一碗白粥,淡笑道:“ 你是想说占着茅坑不拉屎?”
邋遢汉子接过大碗放于桌上,一拍大腿,大笑道:“对!就这句话,不是我说你小子,是不是占着茅坑不拉屎?你要改卖香火,老子到时候去烧香拜佛,也好顺个一大把,佛祖菩萨见我心诚,还不得保佑我心想事成?等老兄发达了,再提携你不就一句话的事?”
中年男子拿起抹布,湿了水以后,开始擦那好似怎么也擦不干净的老旧木桌,手上动作不停,轻轻摇头说道:“烧香三柱足矣,供佛、供法、供僧,香火不在多,诚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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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子端起碗,吹了吹滚烫白粥,抬头瞪眼道:”榆木疙瘩,怨不得你混成这熊样,咋那么死板呢?我看啊,你婆娘就是被你这样气走的,你说你,有个放着金山银山不要,乐意陪你挨冻挨饿的傻女人,你自己还不知道上进,就会守着那迂腐古理,半点不懂变通,现在倒好,生意没了,女人跑了,都是你自己作的,活该被人戳脊梁骨!“
男人擦完桌子,搬了条长凳子坐在门口,淡漠望着行人稀疏的街道,眉头微皱。身后五大三粗的汉子大口喝完凉了的白粥,继续兀自唠叨,”要不是老子受了你一贴药方,从鬼门关走了一趟又爬回来,谁乐意跟你一起受这个白眼?你说你,不愿混迹那满是铜臭的生意场就罢了,有这等医术,做个悬壶济世的郎中也好啊,这神凰城方圆百里尽是黄沙覆盖,城中医馆紧缺,有大把人乐意上门求医问诊,只要你不将活人医死,我再吆喝几个弟兄帮你壮一壮声势,想不日进斗金都难!喂,梁萧,你听见没?要觉得这事可行,好歹点个头,老兄这就张罗起来了。“
汉子见男人没有任何动作,还是静静望着街道,没忍住翻了个白眼,唉声叹气道:”得,算我白说,走了走了,门口有两只我打猎打来的山鹿,还有几只野兔,都剥好了皮,你自己看着办。“
酒肉朋友讲究的只有吃吃喝喝,一同找寻乐子,根本没有闲工夫揭人伤疤打人脸,乐意锦上添花,鲜少雪中送炭,毕竟忠言逆耳,吃力不讨好的事,谁会愿意去干?可见唠叨了一早上的汉子要么是没心没肺,要么就是把寒酸的酒铺老板当成了真朋友。中年男子忽然问道:”今天不是十五么,怎个出城的香客那么少?“
刚刚起身的猎户又翻了个白眼,”说你榆木疙瘩,还真没说错,别的读书人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你倒好,书不见读几本,外边的事也一点儿不关心,也罢,跟你说了一早上,再说这些为人处世的道理,你不烦老子还嫌烦。今天麒麟宫那边不安生,老城主前些年跟鱼飓洛大战不久,就已驾鹤西去,这是神凰城三岁孩童都知道的事,现在城中有几股势力明摆着要造反,看架势,那位小姑娘应该还不知情,不然怎么说宫里也该有个动静不是?有消息说城外元家已经集结了六百金吾卫,马上就要破城而入,直接杀进玉清宫,将那小姑娘从龙椅上拖下来,我看这事应该会成,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如何都斗得过手握精兵的元钰?“
男人问道:”城内宫外不是还驻扎着六百金吾卫吗?“
猎户大概是被好友的天真想法逗乐了,没忍住哂笑道:”你当元家和其余大家族的那些人精都是跟你小子一样的木头脑袋?用裤裆那玩意想也知道,那六百骑肯定早就倒戈了去,不然会到现在屁都不放一个?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元家想必早就打点好了一切,大把银子大批女人去砸,不信那些家伙还会跟玉清宫的女子一条心,加上城外还有六百骑卒,等到这些人杀进去,就连我这种小老百姓也知道肯定拦不住,可惜了那小娘们,注定是案板上的鱼肉,只能等着任人宰割,不过这些都是大人物的勾心斗角,跟咱这些小老百姓没半点干系,不被殃及池鱼就好,能躲远点看看热闹,也算消遣,这神凰城即使变了天,咱们也是该吃吃该喝喝,你等着吧,估摸着再过一会儿,就该有金吾卫杀进城了。“
中年男子摆出一副许久不曾有的肃穆神情,站起身准备关了铺子,猎户与此同时踏出门槛,拍了拍他的肩膀,欣慰道:”梁萧,这次总算你上了点儿道,知晓关起门来看热闹了?“
男子淡淡一笑,没有回答,等到猎户走远,才自言自语道:”热闹?“
他刚想关上最后一道店门,抬起头看到猎户没多时便跟着一批香客狼狈往回跑,猎户踉跄跑到酒铺门口,俯下身子,上气不接下气,焦急道:”你咋还没躲起来,快快快,进门,借老子躲一躲,他娘的有个脑子跟你一样估计是被驴踢过的年轻后生,堵在门口,好像要跟六百骑兵动手,真不要命了!“
男子眉头微皱,问道:”他带了多少人?“
猎户催促着男子赶紧腾地方,骂道:”那小子找死,就一个人。“
男子刚刚一脚踏出,听到这句话停下步子,追问道:”那人是不是佩剑?“
猎户一溜烟钻进铺子,摆手示意他赶紧进来,气得嚷嚷道:”你管这鸟事作甚,方才我听人说了,那书生装扮的小子背了一把剑,好像腰间还悬了一柄短剑来着,梁萧你愣着做什么,还不滚进来?“
城门街道,一些逃命的香客见状,纷纷见缝插针,涌入了狭小店铺,生怕被城门外即将到来的风波殃及池鱼。
城外百步以外,六百骑兵蓄势待发,为首女子约莫三十五六,大红披风穿银甲,胯下骑着的乃一字板肋玉麟麟,此马体态雄伟,前腿宽厚,后腿修长,蹄如铁铸。身长丈二,头颅宽广,恍若雄狮,鬃毛如雪,双眸灿若星辰。其通体雪白,唯鼻梁至尾端一线漆黑如墨,故而得名“一字板肋玉麟麟”。元家势大,根深蒂固,乃神凰城为数不多的元老大家族,在诸多外来势力盘踞的内城纷争中也是如鱼得水,其中很大原因便是麾下的骑兵势力,在众多势力角逐中起到了一锤定音的作用,元家子弟历来骁勇善战,但这一代领头人却是位女子,名叫元钰,神凰城近年来出了三位奇女子,第一位毋庸置疑就是被誉为“小王”的城主,第二位是那位大婚当日当众逃跑嫁给落魄书生的上官家女子,第三位便是眼下六百骑兵的统领元钰了。城内金吾卫大多是轻骑,在城门外近年来元家有意改换门庭暗中操练的重骑兵面前,如若在相对狭小的麒麟宫厮杀还好,倘若在神凰城宽阔街道真刀真枪拉开架势冲杀一场,实在不太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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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钰素来瞧不起那个小丫头,无非是容貌俊了些,城主在世时便仰仗着其麾下势力作威作福,如今城主已然西去,自然不可能再放任她培养棋子,将本就闭塞的神凰城带入歧途,北狄境内形势多变,到时满城老小说不定也要跟她陪葬。事成以后,至于那小女子的下场,她才懒得去管,索性就交给城中那帮大家族的纨绔子弟轮番上阵去蹂躏,算下来也是可以落下好几笔不俗的人情,稳赚不赔的买卖嘛。元钰勒马而停,盯着城门口那道来者不善的修长身影,看模样是个白面书生,长得挺俊,是她好的那口,不过大事尚未办妥,容不得她现下色欲熏心,只好挥了挥手,对身后的壮硕骑兵统领吩咐了一句,“去,摘了他的头颅,就当祭旗。”
元钰身后的骑兵统领浑身壮硕肌肉早已绷紧,得到主子准允以后,狞笑着攥紧长枪,一骑猛然冲出大阵。
重骑兵,顾名思义便是重甲配重马,一旦踏入尘土飞扬的血腥战场,立马显露出不同于一般兵种的威势,奔袭如风驰电掣,这也是金吾卫感到自傲的地方,主子元钰是个让所有弟兄们都心服口服的女子,骑兵统领这辈子最大的夙愿便是在她的玉体上也能冲撞一番,元将军曾经说过一句话,“姑奶奶带出来的兵,就是胯下一杆枪,也够把城里边六百软蛋金吾卫戳死了!”
骑兵统领拉近距离以后,随着马匹奔袭的速度调整好呼吸节奏,握紧长枪的那只手掌已是微微冒汗,他不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自然知晓面前年轻书生既然敢孤身挡在城门外头,绝对不会是个手无缚鸡之力,前来白白送死的傻子。
神凰城势力四方云集,卧虎藏龙,阴沟里翻船的事情数不胜数,自己忙活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走到了今天,绝不平白无故能折在这。
梁尘八风不动,微微抬头,望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战马铁骑,剑不出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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